近日,为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南宁市邕宁区法院创新执行举措,授予辖区中和镇那才村“无老赖”社区(村)的称号。邕宁区法院郭敏东副院长与中和镇政府黄雁宁镇长共同为那才村“无老赖”社区(村)揭牌。
经认真考察调研,那才村民风淳朴,村民普遍诚实守信,对于法院的执行案件能快速履行到位,没有出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仍拒绝履行的失信行为。为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做诚实守信的典范,树立诚实信用的正面典型,邕宁区法院决定授予那才村为辖区第一个“无老赖”社区(村)。
黄雁宁镇长表示,授予“无老赖”社区(村)是法院与镇政府联合开展诚信建设、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重要举措。那才村能被授予第一个“无老赖”社区(村)的称号,是对其诚信正面典范的认定,是对那才村民诚实守信的一份肯定,是一份光荣,对于中和镇那才村今后在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方面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