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法院网讯 1月15日清晨5时30分, 良庆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审监庭、行政庭、办公室共计35名干警整装待发,前往武鸣区甘圩镇甘圩村对12名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执行行动由主管副院长陈庆东担任指挥长,执行局韦思阳局长负责全程协调,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辅助监督。
申请执行人广西某贸易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某亮、黄某康等12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多次联系,12名被执行人拒收法院送达材料,拒绝接听法院电话,其中个别被执行人以为在当地有一些“影响力”,态度非常嚣张,拒绝履行偿还义务。
为此,良庆法院针对这次行动进行周密部署,制定了行动方案。于7点到达位于甘圩镇执行现场后,按照行动方案分成6个行动组,在申请人的带领下,分别来到12名被执行人住处进行布防,所有行动组到位后,在执行局长韦思阳同志的一声令下,同时对12名被执行人住处进行“突击”,将被执行人拘传回法院。
此次执行行动,历经4个多小时,传唤被执行人3人,司法拘留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