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法院网讯 11月2日上午,南宁市中院民二庭收到江苏某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寄送的一面红底金字锦旗,上书“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
因疫情对进出口贸易造成影响,广西某锰矿业有限公司与江苏某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就巴西锰矿买卖产生纠纷,广西某锰矿业有限公司将江苏某矿产资源有限公司诉至南宁市中院。南宁市中院民二庭法官耿莉、陈健、陆敏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在开庭审理后一个月内即向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该案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某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为该案的高质高效审结向主办法官致以诚挚谢意,其在致谢电话中说道,“我们是外地企业,原以为诉讼会陷入被动,没想到自己的抗辩主张被法院采纳了,南宁市中院的法官们真是刚正不阿、执法为民啊!”
南宁市中院公平公正审理案件、依据生效判决及时解除冻结查封,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持续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