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在上林县法院18号法庭内,该院执行局黄法官正主持当事人双方签署和解协议,一场民间借贷纠纷案风波得以平息。
黄某与被执行人农某是同学,2000年底,农某以购房为由,多次向黄某借钱,共计35万余元。后因农某未能按时还款,黄某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经过查控发现农某名下有六万元存款及一套位于南宁市的不动产。黄法官电话联系农某无果后,遂到农某住址所在地张贴执行通知书及迁出公告,但农某始终没有音信。5月27日,黄法官率队再次赶赴南宁,并邀请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协助监督执行工作,对农某房屋进行查封。查封房产前,黄法官又多次联系农某,但农某仍拒接电话。于是,黄法官决定查封涉案房产,并更换大门门锁。
查封房产不久后,农某主动联系黄法官,表示愿意还钱,只是无法一次性还清 ,希望申请人可以给他一点时间。了解到农某受疫情影响生意失败,所以未能还清欠款,黄法官联系黄某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黄法官主持双方签署和解协议。
法官提醒大家,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企图通过隐瞒财产、耍赖、拖延等手段规避债务的,将承担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