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鼓励全区法院及广大干警继续锐意进取、奋勇争先,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高质量发展,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区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执行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等20个法院执行局被授予全区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先进集体称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级法官韦敏等50名个人被授予全区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先进个人称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四级高级法官马战峰等25名个人被授予全区法院执行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南宁市法院多个集体和个人获表扬。
一、全区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先进集体
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全区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先进个人
韦 敏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级法官
任贵海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副政委、四级高级警长
陆 玕(瑶族)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二级法官
黄文民(壮族)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
谢富严(壮族)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二级法官
覃明裕(瑶族)马山县人民法院金钗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三、全区法院执行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马战峰(壮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四级高级法官
邱伽苾(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
全区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先进个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级法官 韦 敏
韦敏,中共党员,2021年来,办理案件1696件,结案1555件,结案率92.64 %,所办理的案件结案数高于本部门人均结案数。对办理的难案大案,敢于接受挑战,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到执行工作中,同时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执行力度,通过引入第三方资金的方式,和解并执行完毕了申请执行人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标的2.3亿元。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应有的司法保障。
全区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先进个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副政委、四级高级警长 任贵海
任贵海,中共党员,以坚定的政治立场,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面对法院积案多、执行难的现状,始终不畏艰难,想方设法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思路、新方法,协助执行各种案件行动30余次,保障大项执行活动6次,顺利圆满完成了各项保障任务。每次协同法官执行案件,坚持周密制定行动方案,科学合理部署警力,并细心把控执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在面对突发状况时,他沉着冷静、有力指挥,带领法警迅速控制局势,耐心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守法,多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全区法院执行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四级高级法官 马战峰(壮族)
马战峰,中共党员,2019年以来,个人办理执行案件1300余件,结案1200余件,年均结案约460件,案件执结率达到93%;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合格率100%;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7%。立足本职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执行工作要求,紧盯“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核心指标要求,积极探索执行信访化解模式,灵活运用信访化解方式、方法,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的解答和处理,不断加强信访案件的实质化解。曾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等。